新创建集团出售澳门电力股权
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新创建集团」或「集团」;香港股份代号:659)宣佈其合营企业中法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法控股」)及南光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南光」)订立股份购买协议,中法控股同意向南光出售中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法能源」)已发行股本的90%,及其贷予中法能源的股东贷款,总现金代价为6.12亿美元(相当於47.5524亿港元)。中法能源目前持有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澳门电力」)约42.2%股权。
就此出售事项,中法控股与景绰有限公司(「景绰」)订立认沽期权协议,据此,中法控股授予景绰期权,可要求中法控股购买景绰於中法能源的9%实际权益,此举让景绰能选择参与上述出售事项。在现行的股权结构下,由新创建集团和法国苏伊士环境集团分别拥有50%权益的中法控股,持有中法能源90%实际权益,馀下的10%权益由景绰持有。据此,新创建集团现持有澳门电力约19%实际权益。
在完成出售事项及倘若景绰行使期权,中法控股将出售其於中法能源的81%权益,并将透过特别目的实体继续持有中法能源9%实际权益。假设交易於2014年4月30日完成计算,新创建集团透过是次出售澳门电力约17%实际权益,预期应占的交易溢利约为15亿港元。
新创建集团相信是项交易符合中法控股的长远策略焦点,并可提升新创建集团的股东价值。上述交易应占的现金所得款项,将作为一般营运资金,及为集团的新投资机会提供资本。
澳门电力在澳门地区提供综合性电力供应服务,装机容量为472兆瓦。该公司的特许供电服务合同於2010年获批延长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