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名稱及門牌號數
匯翔道8號區域
西南九龍
本廣告宣傳資料內載列的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顯示純屬畫家對有關發展項目之想像。有關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並非按照比例繪畫及或可能經過電腦修飾處理。準買家如欲了解發展項目的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賣方亦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以對該發展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
賣方: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作為”擁有人”), 威翰有限公司 (作為”如此聘用的人”)(備註: “擁有人”指本發展項目期數的法律上的擁有人或實益擁有人,”如此聘用的人”指擁有人聘用以統籌和監管本發展項目期數的設計、規劃、建造、裝置、完成及銷售的過程的人士。)賣方的控權公司: 擁有人(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的控權公司: 不適用; 如此聘用的人(威翰有限公司) 的控權公司: 不適用。本發展項目期數的認可人士: 王歐陽(香港)有限公司之歐陽治經。歐陽治經先生為王歐陽(香港)有限公司之董事。本發展項目期數的承建商: 協興建築有限公司。就本發展項目期數中的住宅物業的出售而代表擁有人行事的律師事務所: 1.的近律師行、2.高李葉律師行、3. 金杜律師事務所。已為本發展項目期數的建造提供貸款或已承諾為該項建造提供融資的認可機構: 1.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2. BNP Paribas、3.恒生銀行有限公司、4.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5.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6.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7.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大眾銀行(香港)有限公司、9.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為本發展項目期數的建造提供貸款的任何其他人: 1.NART Finance Limited、2.新世界金融有限公司。本發展項目期數的認可人士提供的本發展項目的預計關鍵日期: 2015年3月31日。(預計關鍵日期指符合批地文件的條件的日期。預計關鍵日期是受到買賣合約所允許的任何延期所規限的。)
本互聯網網站由如此聘用的人在擁有人的同意下發佈。賣方建議準買方參閱售樓說明書,以了解本發展項目期數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