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曾载于相关销售安排文件内的SKYPARK住宅物业已全部售出,卖方已经终止发展项目的销售。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準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準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卖方:市区重建局(作为“拥有人”)、上灿有限公司(作为“如此聘用的人”)(备注:“拥有人”指本发展项目的住宅物业的法律上的拥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如此聘用的人”指拥有人聘用以统筹和监管本发展项目的设计、规划、建造、装置、完成及销售的过程的人士)。卖方的控权公司:拥有人(市区重建局)的控权公司:不适用。如此聘用的人(上灿有限公司)的控权公司: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冠悦有限公司。本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巴马丹拿建築及工程师有限公司之陈韵明女士。本发展项目的承建商:协盛建造有限公司。就本发展项目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的近律师行、高李叶律师行、刘汉铨律师行。已为本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已为本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此贷款已结清)、新世界金融有限公司。本网站由卖方(如此聘用的人)发布。卖方建议準买方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以了解发展项目的资料。